1. 招标条件·
本西藏察雅县巴日乡帕拉村至色如村公路片区附属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位于西藏自治区察雅县巴日乡境内,距察雅县城约123km,距昌都市约224km,距芒康县城约173km。
2.2 建设地点:西藏昌都市察雅县巴日乡境内。
2.3 建设工期:本项目所涉及的建设工程计划2022年6月开始,2024年12月完工。
2.4 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并完成备案止,计划监测期自2022年6月至2024年12月,约31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项目单位书面通知书为准)。
2.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包括(不限于):察雅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项目、察雅县巴日乡色如泥石流沟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以及进行上述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包括但不限于)渣场、存料场、表土堆存场、场地挡护、砂石加工系统建安、供水系统、建设方管理营地、承包商营地、施工场地平整、连接道路、110kV输变电工程等附属设施,以及服务期内所有施工项目的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监测、水土流失状况监测、水土流失危害监测和水土保持措施及效果监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单位等级4星及以上,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7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由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业绩,需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含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能反映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关键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上岗证或者水土保持监测培训合格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5年及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1个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负责人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1年在投标单位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7日9:00起至2022年5月1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