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朝阳公司2号机低压缸零出力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03350,招标人为 朝阳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朝阳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东三家村,负责火力发电站运营管理工作。本公司建有2台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发电机组,总装机700MW。1号和2号机组分别于2018年1月1日和2月8日投入生产运行。电站距离朝阳市中心3.0公里,距离沈阳市约250公里,距离锦州市约80公里,交通方便。招标范围:1、投标方提供与#2机组低压缸零出力改造的所有设备材料和安装服务;根据技术文件所述要求提供详细供货,但不局限于已列出部分,未提及而在实际安装中明确要使用的均为投标方负责;同时负责脚手架搭设与保温油漆工作。2、投标方负责相关安装设备二次设计、相关技术数据和资料;并负责低压转子喷涂和汽轮发电机组轴系校核计算、汽轮机本体的拆解回装,最终完成所有改造工作。3、负责新增管道阀门等的安装与设计、所需材料;且负责改造项目的设备、管道管件、阀门、附件、仪表等二次设计和供货;以及项目改造后设备与DEH、TSI、ETS、DCS的控制设计和供货,其它详见技术部分要求。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06月19日(含准备时间)(暂定)。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低压缸零出力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或2台机组),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07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13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