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黄台电厂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可研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黄台电厂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可研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21888号
2.2 规模: 黄台电厂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可研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2.3 标段划分: 黄台电厂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可研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标段包1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1.编制并出版《华能黄台电厂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地质初步勘察报告》
2.编制并出版《 黄台电厂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可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报告》的内审及外审。
(3)根据评审意见,修订并完成正式可研报告并出版。
3.编制《 黄台发电厂两台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并对招标人在该项目向山东省发改核准审批过程中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4.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协助招标人完成对 黄台发电厂两台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工作。
(2)完成评审过程中提出的各类问题、建议的回复及相关专题报告的技术部分。
(3)提供技术咨询、总体协调等技术服务工作。
2.5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及地质勘测工作并出具报告,直至报告通过华能集团内部审查和集团组织的外部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两项2×9F燃机设计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专题报告类型页、签字盖章页等)。
3.2.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无。
3.2.4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07日9:00起至2022年05月1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