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西藏察雅县巴日乡帕拉村至色如村公路片区附属工程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察雅县巴日乡境内,距察雅县城约123km,距昌都市约224km,距芒康县城约173km。
2.2 建设地点:西藏昌都市察雅县境内。
2.3 建设工期:2022年6月~2024年12月。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并完成备案止,现场驻点监理工作计划31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4年12月,具体进场时间以合同约定和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包括(不限于):察雅县巴日乡帕拉行政村至色如自然村公路工程项目、察雅县巴日乡色如泥石流沟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以及进行上述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包括但不限于)渣场、存料场、表土堆存场、场地挡护、砂石加工系统建安、供水系统、建设方管理营地、承包商营地、施工场地平整、连接道路、110kV输变电工程等附属设施,以及服务期内所有施工项目的环保水保专业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条件:①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②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或省级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推荐证书甲级(须含交通运输)。
3.2.2 业绩要求:近10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1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即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或库容1亿立方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环保水保监理工作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3.2.3 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从事环保水保工作10年及以上,年龄在50岁及以下,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从事环保水保工作5年及以上,年龄在50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总监、副总监须具有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上岗证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副总监须提供相关职称证、资格证、履历相关证明材料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11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5月17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