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光伏电站及送出工程林地专题技术服务, 项目资金由发包人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 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位于甘孜州雅江县西部柯拉乡境内,场址中心经纬度坐 标 N29°56'50.75" , E100°37'1.94",海拔高程 4100~4500m。场址东北距离 G318 道约 10km, 通过现有村道可到达场址。项目本期开发规模为 100 万 kW,拟新建 2 座 220kV 升压站(柯 拉 1#升压站和柯拉 2#升压站) 和 1 座 500kV 汇集站。柯拉 1#升压站通过 1 回 220kV 线路 接入 500kV 汇集站, 线路长约 17.5km; 柯拉 2#升压站通过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 500kV 汇 集站,线路长约 16.5km。汇集站再以 1 回 500kV 输电线路(合计长约 51km)接入两河口水 电站。
2.2 项目建设地点
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
2.3 标段名称
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光伏电站及送出工程林地专题技术服务。
2.4 招标范围
对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光伏电站及送出工程范围内林地进行调查,编制《使
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申请表》等,完成报告评审、报批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取 得使用林地同意书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2.5 工期/服务期
本合同服务期计划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在服务期内,收到发包 人通知后 2 个月内完成专题报告编制、报批等工作,并取得使用林地等行政许可。
2.6 项目业主、招标人
项目业主: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即发包人。合同以发包人名义签订。
现场管理机构:雅砻江新能源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柯拉光伏建设项目部。
项目招标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甲级;
(3)投标人业绩要求: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有林地调查规划设计相关业绩;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林地调查规划设计相关工作业绩。
(5)投标人其它要求:无。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联合体要求:无。
(8)备注: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2 年 5 月 9 日 17:00 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 17:00(北京 时间, 下同) 注册、购买、下载电 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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