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热电生产中心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之电袋除尘改造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303522,招标人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1)项目概况:煤制油热电生产中心是煤直接液化项目配套的自备热电厂,建设规模为3×4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2×100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锅炉为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单锅筒,单炉膛,自然循环,全悬吊结构,全钢架π型布置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锅炉除尘采用电袋复合型除尘器,除尘器设计效率≥99.92%,除尘器设计出口烟尘含量<50mg/Nm³;
为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要求,落实国家能源集团“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改善本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建设绿色环保型工厂,解决目前烟气处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高环保设施运行的可靠性。公司决定对热电生产中心3台锅炉实施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为了满足脱硫超低排放改造要求,需对锅炉电袋除尘器布袋部分进行提效改造。
本项目的建设是在不改变原有除尘器钢构、支架、基础情况下,对现有电布组合除尘布袋部分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除尘器出口烟气排放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0mg/Nm3。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热电生产中心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电袋除尘改造)工程。投标方需提供满足该改造项目的完整设计、制造、采购、检验、验收、运输及储存、建筑和安装施工(含本工程现有设备设施的拆除)、设备的调试、72小时性能考核(聘请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技术服务、竣工验收、尾项消缺、最终交付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
主要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1)为提高滤袋的过滤性能,提高滤袋过滤面积,将现有圆筒式滤袋重新核算后更换为褶皱式滤袋,过滤风速不大于0.65m/min,布袋材质换不低于PTFE基布+(20%P84+80%PTFE)针刺毡,并更换相应的袋笼和笼骨。3台除尘器全部更换3台×3696条,并提供完整的滤袋核算书。笼骨采用低碳钢骨架,表面采用有机硅喷涂烘烤工艺达到防腐目的。
2)除尘器顶部增设全封闭防雨棚,同时对除尘器本体钢结构进行核算,以确定除尘器本体钢结构加固方案并加固。灰斗高低料位增设检查平台,每台炉8个灰斗。更换非接触式料位计9只。输灰管道切换阀处增设检修平台,每台炉2处。
3)电袋复合除尘器本体壳体部分查漏补漏,除尘器前后烟道膨胀节更换(每台炉4个),破损盖板更换(每台炉18块),盖板密封胶条全部更换,控制本体漏风率小于2.5%。
4)气源系统维修,包括更换脉冲阀(每台炉50台),更换调压阀(每台炉4台),喷口垂直度校正,分气包及管道防腐刷漆。
5)袋区烟气入口区域进行优化,拆除旧的挡风板,设计并安装均风导流装置,保证烟气均匀分布进入袋区。
6)改造不得改动除尘器原有钢结构、支架、基础,投标方还需对除尘器本体结构、设计强度、焊接质量等进行全面排查,提供改造后对除尘器本体、支架、灰斗、基础等有效的设计复核和安全性校核报告及相关资料。
2.2其他:(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80天内,布袋除尘器改造所需材料、设备等制造完毕并运输到现场;现场单台炉净施工期30天,两年内完成三台除尘器的改造,现场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日期为准。(2)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3)工程档案:执行DL/T241-2019《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和招标方管理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或电力)企业内具有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或400t/h锅炉及以上)褶皱滤袋布袋除尘器业绩2台(套),已投入使用并运行2年及以上,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名称与工作内容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投用2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13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1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