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及哈尔乌素露天煤矿初步设计修编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准能集团黑岱沟露天煤矿及哈尔乌素露天煤矿初步设计修编项目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黑岱沟与哈尔乌素露天煤矿初步设计最新版本为2010年编制的扩能改初步造设计(以下简称原设计),设计生产能力分别为2900万吨/年、3100万吨/年。2014年,批准核定的生产能力分别为黑岱沟矿3400万吨/年、哈尔乌素矿3500万吨/年。经过多年的建设生产,诸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两矿初步设计的指导性严重下降。煤炭管理和监察部门多次提出现状与初步设计不符,《原设计》技术指导意义减弱,需结合生产实际,在《原设计》基础上需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充分分析未来开采条件,合理规划以指导未来20年生产,并在重要生产期和关键点为两矿提供技术决策依据。
2.1.2进度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提供黑岱沟露天煤矿、哈尔乌素露天煤矿修改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2个月完成验收。具体研究进度如下: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第1月内:项目准备阶段;
②合同签订之日起第2月至第9月内:完成设计报告(送审稿);
③合同签订之日起第9月至第11月内:完成项目最终报告、验收。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证书: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煤炭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年产1000万吨及以上的露天矿初步设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初步设计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年产1000万吨及以上的露天矿初步设计项目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合同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其他设计人员应至少具备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13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18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