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扎兰屯地区30万千瓦风电供暖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扎兰屯地区30万千瓦风电供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规划新建装机容量30万千瓦风电项目,配套建设储能、升压站、电锅炉及蓄热设施等,其中储能容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项目申报工作方案或其他相关政策要求合理配置,依托现有2×12MW热电联产机组(3台75t/h蒸汽炉+1台58MW热水锅炉)进行清洁供暖。初、末期由火电机组供暖,极寒天气由电锅炉调峰供暖,结合有可能出台的清洁供暖政策由电供暖逐步替代燃煤机组供暖。
工程场址共两片区域,区域一位于扎兰屯市大河湾镇东北部,面积约60平方公里;区域二位于成吉思汗镇东南部,面积约80平方公里。场区中心距扎兰屯市区约30公里,西临集阿高速,东临黑龙江省界,站址周边乡村道路纵横交错,交通条件便利。
2.2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
2.2.1项目规模:30万千瓦风电项目
2.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配合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外审,根据审查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编;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配合开展项目核准工作。可行性研究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风电场址区域1:2000地形测绘、风电重点区域1:500地形测绘(升压站、场内道路、地形复杂区域、风机点位及吊装平台等)、微观选址、测风方案编制、风资源分析、工程地质勘探、风电系统总体方案设计及发电量计算、机组选型对比分析、电锅炉设计、供热管网设计、电气、土建、消防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设计、节能降耗设计、投资估算、工程概算、财务评价和社会效果分析、敏感性分析等。配合开展获取建设指标申报方案编制,申报方案满足国家政策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
2.2.3 服务期:
(1)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初设深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022年6月30日前提交项目申报方案终稿,具备申报条件。
(2)服务期至2024年12月,投标方需根据招标方要求配合开展可研修编及项目申报方案修编。如获取建设指标则服务期至可研外审修改完毕取得审查意见。项目仍未获得建设指标,合同终止
(3)投标人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方各节点的工作工期,含参加项目申报、核准等。在合同签订后,投标人还应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方确认并执行。
2.2.4 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工程设计甲级(电力工程)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
3.2.2 企业业绩:投标人近5年来(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0个风电项目的可研或设计业绩(必须包括2个1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项目业绩),全部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2.3 设总人员要求:本项目拟任设总至少有3个及以上风电项目(至少包括1个1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的可研或设计业绩,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工作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交在本公司近1年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6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5月2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