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湖北恩施大龙潭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必要性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恩施清江大龙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恩施大龙潭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距离恩施市城区中心直线距离约为12km。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本工程为二等大(2)型工程,防洪标准按100年一遇设计,500年一遇校核。电站为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初选装机容量300MW,连续满发小时数为6h,年发电量3.8亿kWh。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湖北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增强恩施州电网系统应对突发事故和负荷急剧变化的能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将恩施大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列为《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2022年3月,完成《恩施大龙潭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年4月27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恩施市召开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基本同意该报告。审查会建议:进一步分析上下水库库容条件,结合水头特性与机组参数,论证装机容量。宜增加单机容量,改善工程经济指标。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编制《恩施大龙潭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必要性论证报告》(以下简称必要性论证报告)。必要性论证报告结合湖北省及恩施州电力发展规划、新能源发展规划和抽水蓄能资源条件,开展抽水蓄能需求与布局研究,进一步论证工程建设必要性和大龙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装机容量。必要性论证报告要根据恩施州电力需求和新能源消纳及经济性进行论证。分析恩施地区风能、太阳能资源条件相对较好,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较大等情况,说明项目可促进当地新能源开发消纳。还要进一步分析下水库库容条件,结合水头特性与机组参数等,分析论证增大装机容量,改善项目经济指标。经充分论证,说明大龙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拟装机规模(增加规模后)是合适的、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规模:初选装机容量3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湖北恩施大龙潭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必要性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预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1)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单位在职员工,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近1年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及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3.2.3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容量的电源接入或电网消纳分析或地市电网规划专题报告编制服务的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单位在职员工,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近1年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及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3.2.3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容量的电源接入或电网消纳分析或地市电网规划专题报告编制服务的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 年5月16日9:00起至 2022年5月2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