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龙开口公司业主营地生活设施修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龙开口公司业主营地从2009年投入使用,经过长达12年运行,生活设施存在不同的老化、脱漆、锈蚀、腐烂、破损、渗漏水现象;内外墙面经过长期日晒、雨淋,出现墙皮脱离、掉漆、裂缝、渗水等缺陷;走廊、阳台栏杆存在破损、腐烂、老化等情况;部分室外水电管路堵塞、漏水,庭院灯锈蚀脱落,线路老化严重,存在漏电安全风险;营地运动设备设施老化、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为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环境,降低生活设施日常维护成本,消除安全隐患,需开展营地生活设施修缮工作。
2.2招标范围:(1)营地建筑物墙面、地面、天棚、排水管、水电管路、栏杆处理;(2)卫生间改造;(3)室外球场修复及健身房器械更换;(4)室游泳池水净化系统加装;(5)其它与营地生活设施相关的零星修缮工程。
2.3计划工期: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17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单时间为准。
2.4 项目地点: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龙开口镇龙开口公司
2.5质量要求:下列标准(但不限于)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书中的引用而构成本规范书的条文,所有标准均应采用最新有效版本。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50210-2018
(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08
(4)《建筑外墙用腻子》 JG/T 157-2009
(5)《外墙柔性腻子》 GB/T 23455-2009
(6)《外墙无机建筑涂料》 JG/T 26-2002
(7)《外墙水性氟涂料》 JG/T 508-2016
(8)《建筑电气工程特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龙开口公司业主营地生活设施修缮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及以上房屋修缮或建筑物检修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并提供合同或协议(包含封面页、工程量清单或内容明细页、合同签署页等)等证明材料影印件。
3.2.3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至少担任过1个房屋修缮或建筑物检修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3.2.4 技术负责人:近5年担任过1个及以上房屋修缮或建筑物检修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3.2.5 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国家认可的安全资质证书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的安全员,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05月24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