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阿克陶县220kV汇集站扩建工程施工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阿克陶县220kV汇集站扩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克州阿克陶县光伏产业园区内,紧邻阿克陶县江西工业园内,东侧紧邻G314国道,光伏产业区内现有砂石路面道路,交通条件较为便利。220kV汇集站(总容量2×240MVA,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设完成1台主变及相关设备。本期220kV汇集站增建1台主变、SVG及GIS等相关配套设备;新建1座35kV开关站及5MW/10MWh储能设备基础、新建2回35kV开关站至220kV汇集站集电线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阿克陶县220kV汇集站扩建工程施工预招标。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升压站安装施工的合同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施工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5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5月20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