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液体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高头窑煤矿井下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液体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井下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液体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高头窑煤矿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的昭君镇查干沟村南,原煤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本项目拟采购井下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液体管。
2.2 建设地点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2.3 规模:1000万吨/年
2.4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煤矿井下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液体管,型号为SSPE-KML,公称压力≥2.5MPa,公称直径分别为:DN80管路16200米、DN100管路18000米、DNI50管路48000米、DN200管路33000米;采购煤矿井下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液体管,型号为SSPE-KML,公称压力≥2.OMPa,公称直径DN300管路7410米,总计122610米。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2.5 交货地点:高头窑煤矿矿区。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具备供货条件,45天内完成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提供SSPE-KML2.5/200规格的钢丝(网)骨架聚乙烯液体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份煤矿井下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液体管的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首页、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8日9:00起至2022年5月24日17:00止。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