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德州电厂5号机单侧低压缸零出力改造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德州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项目情况:
德州市位于山东省西北部,黄河下游北侧,东经115°45′~117°36′、北纬36°24′25″~38°0′32″之间。北以漳卫新河为界,与河北省沧州市为邻;西以卫运河为界,与河北省衡水市毗连;西南与聊城市接壤;南隔黄河与济南市相望;东临滨州市。距首都北京320公里。
华能德州电厂六台机组,由南向北分别布置为1、2、3、4、5、6号机组,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330、320、330、320、700、700MW,锅炉最大蒸发量(产生蒸汽量)分别为1025、1025、1025、1025、2205、2205t/h,投产时间为1991、1991、1993、1994、2002、2002年。2021年德州电厂全厂承担约2400万㎡居民采暖面积,以及向华鲁恒升约600t/h工业供汽。相关改造实施后,德州电厂的未来总体布局为:1号机组为采暖供热主力机组,3、6号机组为工业供汽(侧重于高压、中压)主力机组,2、4和5号机组根据供热供汽需求、电力调配形势灵活机动,为工业供汽、居民采暖补充备用。本次改造根据德州电厂居民采暖的增长趋势的供热要求,拟定对5号汽轮机进行低压缸单侧零出力供热改造,在低压缸末级和次末级处设计新增温度测点,实时监测末级、次末级叶根温度;对中低压连通管、低压供汽至供汽母管设计改造,以增加供热抽汽能力;对5号机组零出力供热改造过程中末级、次末级叶片的安全性进行校核;至低压缸增加最小流量蒸汽旁路管道;对低压缸后缸喷水系统进行设计、优化;对供热改造后热控逻辑进行梳理,完成画面、逻辑组态及调试、零出力状态下协调、AGC优化工作等,以满足供热改造后低压缸的安全稳定运行。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投运且竣工资料交付后。
2.3招标范围:
2.3.1 5号机单侧低压缸零出力改造设计调试一体化技术服务,内容包括:改造方案设计、系统调试、低压缸零出力特性试验、控制逻辑梳理、组态优化、零出力状态下协调及AGC优化、低压缸零出力减温水系统优化、零出力工况低压缸末级次末级叶片动强度数值校核;编制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监理等招标规范书等。
2.3.2 依据德州电厂供热规划,以及各机组供热能力,根据原有首站供水管道及供热系统供热能力,提供新建首站与原有首站互联互备优化设计及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资质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须具有3项300MW及以上机组低压缸零出力改造设计或EPC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设计内容、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9日09:00起至2022年5月2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