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神公司上榆泉煤矿防爆电动车专业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101938,招标人为 北京物资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采购范围:1、提供30台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及专业化服务(其中包含:19座运人车8台、5座指挥车10台、5吨材料车10台、2台防爆电动多功能叉车); 2、对矿自有10台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和2台铲板式防爆电动多功能车(45吨)提供专业化服务。 3、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服务年限5年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所投产品(规格:5人座指挥车、5 吨工程车、19 座运人车、10吨级防爆电动多功能叉车,任意三种规格)的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2017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合同业绩1份【合同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合同内容包含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供货内容;2.单个合同中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的销售数量不低于20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2、2017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业绩1份【合同满足以下要求:1.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专业化服务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27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