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煤质在线分析仪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煤质在线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魏家峁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魏家峁镇内, 地形标高海拔标高1058m~1331m。年平均气温5.0℃~7.8℃,最高气温39.50℃,最低气温-36.6℃。风速一般为16m/s~20m/s,年最大风速40m/s。矿区交通便利,露天矿田北邻薛(家湾)——万(家寨)公路,距准格尔旗政府所在地薛家湾镇49km,该镇距呼和浩特市118km,距东胜区142km,经万家寨至太原269km,本项目拟采购煤质在线分析仪。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境内。
2.3 规模:600万吨/年。
2.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一台煤质在线分析仪(测量误差灰分Aad≤1.7、全水Mt≤1.2、含硫S≤0.1、热值Q≤150),含安装。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5 交货地点:魏家峁煤电公司露天煤矿。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90天内到货,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采样设备销售合同业绩,合同范围须含有煤质在线分析设备,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首页、项目名称、签订日期、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所投产品的唯一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23日9:00起至2022年5月3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