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运输设备(矿用自卸车)检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运输设备(矿用自卸车)检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魏家峁露天煤矿是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的两个子项之一,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东部,是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前沿阵地。魏家峁露天矿田储量丰富,资源可靠,煤质为低硫高热值长焰煤,电煤市场条件良好,开发条件优越,适宜开发大型露天煤矿。该矿一期规模6Mt/a,二期规模12Mt/a,配套电厂分别为2×600MW和6×1000MW。随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将会使本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本项目拟对魏家峁露天煤矿运输设备(矿用自卸车)进行外委检修。
2.2规模:600万吨/年。
2.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前截止,MT4400/NTE240型单台维修工期不超过45天,TR100型单台维修工期不超过35天,要求具备两台自卸车同时检修的工作能力,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6台MT4400/NTE240型自卸车及4台TR100型自卸车的整车检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不少于10台单台100吨级及以上矿用自卸卡车的整车维修合同业绩或销售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载重量、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23日9:00起至2022年5月3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