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随州公司国能长源随州市随县百万千瓦新能源多能互补基地一期4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04024,招标人为国能长源随县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长源随县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能长源随州市随县百万千瓦新能源多能互补基地一期400MW光伏发电项目拟建场址位于湖北省随州市随县,项目分为5处光伏场区(环潭镇、尚市镇、万福店农场、唐县镇区、新街镇),场址总用地面积约10492亩。场区地形以丘陵为主,主要模式为农光互补。规划装机容量为400MW,同期新建 3 座 110kV 变电站,配套建设 1 座 220kV 汇集站。新建 110/220kV 集电架空线路共计 4 条,总长度约 85.7km。
本标段包含余庙、牡丹园和万福店3个光伏场区,分别位于随州市随县环潭镇、尚市镇、国营万福店农场。用地约5552.81亩。场址区主要为一般农田,地形平缓,采用农光互补开发模式。装机容量为220MW,牡丹园光伏场区同期建设1座110kV 变电站,余庙光伏场区同期建设1座110kV 变电站。
具体见第六章附件一《国能长源随州市随县百万千瓦新能源多能互补基地一期4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各标段地理位置示意图》。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标段安装总容量为220MW(交流侧容量,直流侧组件安装容量为308.22MWp)光伏电站、2座110kV变电站的EPC总承包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区:勘察设计(含地质详勘、试桩)、设计审查、设备采购供货(光伏组件、逆变器甲供),场地平整,场内道路、进场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场区围栏,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含光伏组件和逆变器)验收、安装、调试等,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创优。开展设计优化,制定标杆型光伏项目建设方案,将项目建成国内标杆型光伏项目。
(2)场区内新建110kV变电站2座:勘察设计(地质详勘、试桩)、设计审查、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场地平整、给排水,场内道路、站区围墙、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电气一二次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调度通讯等,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创优。(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办理、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办理等)。
(3)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升压站加密设备、PMU测试、二次安防、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计算、并网前技术监督、并网性能检测、新能源场站涉网试验(主要包括电能质量测试、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无功/电压控制能力测试、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惯量响应和一次调频测试、场站建模与模型验证、故障穿越能力仿真验证、电压、频率适应性能力验证、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的其他测试、以及SVG、主变等性能专项检测等输变电工程进入正式运行前,需完成的所有试验)、桩基试验及实体桩的检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投标人供货范围应包括其工作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等,并负责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负责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4)完成项目相关的专项申报、实施、评价和验收(环保(含升压站电磁辐射)、水保、消防、质检、复垦、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变电站电磁辐射、供电、防雷接地等国家、地方政府等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含水土保持费、森林植被恢复费)。
(5)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负责项目施工相关道路(进场道路、进站道路(含桥梁)、场内道路、站内道路、检修通道、临时道路)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施工供水、供电的设计和施工;景观、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并满足当地国土、林业、水保、环保等部门的验收要求。
(6)负责设备堆场租地,按招标人文明施工总策划的有关要求负责进行堆场建设、定期维护和退场复垦工作;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装卸、运输、转运、二次倒运、保管工作,并做好设备管理台账。
(7)光伏区外集电线路用地及通道清理、场外临时道路修建和维护、其他临时土地租赁等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地等临时占地,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风险自担;投标人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投标人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及费用补偿,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
(8)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满足湖北电网公司的技术要求和并网要求,负责所供设备与电网调度、通信等部门所有接入工作的沟通及协调,投标人报价包含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确保成功的投入商业运营。
(9)负责本标段内工程所需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农网线路及弱电线路的拆迁及改造、树木砍伐补偿、临时施工占地临时用林地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对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国网供电公司、国道、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单位)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协调。
(10)负责本标段场区二次监控系统施工,并与运维场站监控系统对接。
(12)负责建立本标段各场区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九:《国能长源随州市随县百万千瓦新能源多能互补基地一期400MW项目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方案(B标段)》。
(13)本标段与其它标段施工界线划分:本标段与线路标段施工分界点110KV、220KV 变电站出线侧外侧门架为界,万福店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汇集点(3个)以万福店第一级门架至桃园村光伏厂区最后一级门架为界,终端头由线路工程处理,此部分接线属于其它标段;监控系统以新街镇220kV 变电站信号输入端口为界,由各标段负责将各标段所有信号引至新街镇220kV变电站(含消防报警),相关费用由各标段负责。再统一由新街镇220kV 变电站引至运维中心,此部分由其他标段负责,但需本标段配合完成调试工作。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人负责。
2.1.3工期:总工期为 184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 年6月28 日至 2022年12月28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2.1.4项目地点:随州市随县环潭镇、尚市镇、国营万福店农场。
2.2其他:2.2.1关于工程范围,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前期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含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临时性用地、调试试运、验收、档案管理、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协调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如因工作需要招标人已达成相关协议及设计变更所造成的工程量减少,招标人将从本项目总费用中扣除,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2.2.2本项目需通过上级公司投资决策后合同方可生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25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31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2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