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热电2号机组A级检修(汽轮机、电气、化学部分)项目招标人为 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庆热电2号机组A级检修(汽轮机、电气、化学部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
2.3招标范围:2号机组A级检修(汽轮机、电气、化学部分),含汽轮机及辅机设备、发电机组、变压器、GIS等设备及其相关辅助电气设备、化学系统检修,计划工日合计8176工日。其中汽机专业计划工日6650工日;电气专业计划工日1408工日;化学专业计划工日118工日。实际施工可能会发生工作量的增减,以现场实际签证,据实结算。
2.4工期:45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行业检修质量标准及业主单位在设备检修前指定的质量约定。
2.6承包方式:包工、消耗性材料等。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具有承修(或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350MW及以上超临界机组良好的A级检修业绩至少3项,所供业绩含汽轮机及电气检修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封面、工作范围、签字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27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6月2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