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湖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后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湖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北省
2.2 规 模: 湖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新能源)下辖 随县界山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钟祥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随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麻城市金伏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应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冈黄梅小池晶昇发电有限公司、黄冈黄梅小池昱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枣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蕲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9个法人实体公司。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湖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5年度后勤服务。
2.4 服务地点:目前,湖北新能源所需外委范围分为武汉德成中心本部、华能随县界山风电场、华能钟祥胡家湾风电场等9个场站,按照经营发展需求后续将继续新增场站,现拟对湖北新能源本部及所辖各场站(含后续新增场站)后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5 服 务 期:36个月,暂定于2022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具体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应配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服务人员。现阶段湖北新能源本部及所辖各场站拟派人员总数不少于43人,其中 湖北新能源本部人数不少于17人, 钟祥胡家湾风电场人数不少于4人、 随县界山风电场人数不少于4人、 随州府河光伏电站人数不少于3人, 应城分散式风电场数不少于3人, 枣阳新市光伏电站数不少于3人, 黄冈黄梅小池光伏电站数不少于3人, 黄冈浠水巴河光伏电站数不少于3人, 麻城市中馆驿光伏电站不少于3人。具体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2业绩能力条件:投标人近3年(指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单体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以上写字楼或办公楼物业服务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合同内容能反映服务范围、服务建筑面积、项目规模、签字盖章页等);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27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02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标段包1"售价: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