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核岛消防专业机构评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开展扩建一期工程核岛消防初步设计专篇审查、消防设计变更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现场见证、核电机组首次装料前消防评估、消防验收评审等消防设计和验收评审。
具体要求详见《 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核岛消防专业机构评审服务项目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为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机构(入选专业含核电),或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核工业行业反应堆工程设计(含核电站反应堆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不得与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的设计单位、营运单位、核电厂控股企业集团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28日9:00起至2022年06月0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 标书费: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