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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师范大学藏语音及藏语处理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2-06-01     浏览:0    
核心提示: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青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 38 号(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 (2)规模:建设青海师范大学藏语音及藏语处理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大楼1 栋,建筑面积15016.9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2918.6 m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2098.3m平方米。主要包括:省部共建藏语智能信息处理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青海省藏文信息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青海师范大学—科大讯飞语言联合实验室、藏文搜索引擎实验室等使用的各类专业实验室、科研人员研究室、各级实验室、团队学术交流会场场所、成果展示厅、科普宣传等研究中心功能用房,同时配套地下车库(兼顾人防)、水泵房、换热间等附属用房。 2、配套建设项目室外供排水设施、室外供电设施、室外供暖设施以及绿化、场地硬化、室外消防、网络、监控等。 3、藏语音及藏语处理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科研能力支撑平台建设,包含:基础网络,网络安全系统,图书阅览室系统,智能模块化中心机房,学术讨论室系统,实验室计算资源云平台;藏语平台及数据资源库建设,包括藏语文本及智能处理平台、藏语语音数据资源平台、藏语语音识别和合成平台、民族特色资源采集与全息展示平台建设及 CAVE 科研教学系统建设等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青海师范大学藏语音及藏语处理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9616.13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530.0天

招标范围:1、建设青海师范大学藏语音及藏语处理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大楼1 栋,建筑面积15016.9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2918.6 m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2098.3m平方米。主要包括:省部共建藏语智能信息处理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青海省藏文信息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青海师范大学—科大讯飞语言联合实验室、藏文搜索引擎实验室等使用的各类专业实验室、科研人员研究室、各级实验室、团队学术交流会场场所、成果展示厅、科普宣传等研究中心功能用房,同时配套地下车库(兼顾人防)、水泵房、换热间等附属用房。 2、配套建设项目室外供排水设施、室外供电设施、室外供暖设施以及绿化、场地硬化、室外消防、网络、监控等。 3、藏语音及藏语处理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科研能力支撑平台建设,包含:基础网络,网络安全系统,图书阅览室系统,智能模块化中心机房,学术讨论室系统,实验室计算资源云平台;藏语平台及数据资源库建设,包括藏语文本及智能处理平台、藏语语音数据资源平台、藏语语音识别和合成平台、民族特色资源采集与全息展示平台建设及 CAVE 科研教学系统建设等内容。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各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资质·建筑·建筑乙级](含)以上并且[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说明: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十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二十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20220601 0:00 时至 20220605 24:00 时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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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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