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50MW)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山县林圩镇新华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以桂 能新能[2021]14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 2021 年保障性并网陆上风电和光伏发 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 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资本金 30%,贷款 70%,招标人为广西桂冠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林圩镇新华村周边一带。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额定装机容量 150MW/204.29MWp ,新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 主变容量为 1×260MVA 。
2.3 计划工期:暂定 2022 年 07 月 31 日开工,2023 年 2 月 28 日全容量投产(具体以通 知为准)。
2.4 项目简介:
马山县林圩镇新华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林圩 镇新华村周边一带 ,现状为一般耕地和农用地为主,距南宁市直线距离约 90km,位于马山 县南部,距离马山县城区约 35km 。场址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107°59′43.71″~108°0′54.98″、北 纬 23°28′44.19″~23°28′22.35″之间, 场区比较零散分散,分布于分布于武平高速两侧的平缓 地带 ,整体地形较为平坦,除丘陵上个别地块外,地势起伏较小;海拔高程在 180~290m 之 间, 地形坡度一般在 10°~15°, 局部大于 20° 。场址有 S211 省道、高德至林圩公路以 及其他多条乡村道路通过 ,工程地理位置示意如图 1 。
马山县林圩镇新华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容配比为 1.36,共装设 321720 块 635Wp 单晶 硅光伏组件。光伏发电系统由40 个 3.15MW 、8 个 2.5MW 、2 个 2MW 单晶硅光伏方阵组 成,每组支架由30 块单晶组件串联在一起,构成 1 个组串,通过组串式逆变器接入升压变 压器, 将电压升至 35kV, 通过 35kV 集电线路汇集至 220kV 升压站的主变压器的低压侧。
本项目新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主变容量为 1×260MVA,升压站汇集本片区光伏电站 及大塘片区所有电力后,以 1 回220kV 送出线路接入 220kV 思恩变电站,线路长度约 48km , 导线截面按 400mm2 选择。
升压站主变容量 1×260MVA 已满足大塘片区、新华片区总电力的送出要求,升压站设
计时应同时考虑 110kV 接入间隔(来自大塘片区线路接入)、220kV 送出间隔的设计、施 工和安装工作。
工程地理位置示意如图 1 。
马山林圩新华项目场址
图 1 规划光伏电站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2.5 招标范围:
包括光伏场区、新建 220kV 升压站的全部勘察设计(勘察、初设含智慧电项目设计、 招标、施工、竣工),除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GIS 设备(含 110kV 和220kV)、 高低压开关柜(含预制舱) 、无功补偿(含预制舱) 、高低压电缆及直流电缆、控制电缆等 设备由甲方供应外的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 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 ,移交 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本工程实施过程当中的疫情防控措施, 配合业主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征地协调(征地费用由甲方负责) 、地方关系协 调等。投标人负责试桩(含试桩大纲编审、试桩施工、试桩检测、试桩报告审查等全过程工 作),其余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采购、供货,所有设备和材料(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 由投标人负责卸车、保管、二次倒运等,最终需要达到招标文件的功能要求,并国家规范及 电网验收等要求,达到可交付使用的条件。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新建升压站、光伏场区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含智能电站设计) 。
(2)新建升压站及光伏场区所有设备选型设计与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箱 变、GIS 设备(含 110kV 和220kV)、高低压开关柜(含预制舱)、无功补偿(含预制舱)、 高低压电缆及直流电缆、控制电缆由甲方供应)。
(3)新建升压站及光伏场区所有设备(甲供设备包安装的除外) 的安装与调试、升压 站整套系统的调试、光伏电站整体调试及各系统间联调及相关试验,按照电网公司要求,完 成光伏电站内所有设备投运前所必须的所有相关试验及检查测试,所有现场调试、试验(包 含涉网试验)均由投标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邀请省电网公司认可的第三方开展的一次调 频、SVG 测试、高低穿测试、等保测评及所有可能涉及到的并网特性现场测试,并提供报 告)
(4) 新建光伏电站(含升压站、进出场区道路等) 全部土建工程。
(5)负责完成新建光伏电站水保、环保、档案、安全、职业卫生等所有专项的施工、 专题报告编制及完成验收;负责牵头完成整个项目(含光伏场区和升压站)消防施工、专题 报告编制和最终验收。配合完成整个项目(含光伏场区及升压站) 其他专题验收工作。
(6) 负责本项目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等合法合规的手续办理工作。
(7)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 负责临时用地复垦, 费用已包含在报价里面。
(8)负责电站投产运营后的生产生活永久用水设施和永久备用电源的设计、施工、投 运和验收。
(9)以发包人名义办理国家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站等质量监督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 。
(10) 项目按照桂冠集控中心要求系统接入桂冠公司南宁集控中心, 费用包含在合同总 价中。
(11) 工作界面划分
①界面分界点
升压站送出线路龙门架上的绝缘子为分界点, 自绝缘子与龙门架连接处向发电侧以内 (包含龙门架) 的升压站及光伏场区全由投标人负责。
②设备界面
除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GIS 设备、高低压开关柜(含预制舱) 、无功补偿 (含预制舱)、高低压电缆及直流电缆、控制电缆由甲方供应外,其余界面分界点以内满足 工程需求的全部设备及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甲供设备需由投标人负责收货保管。
③施工界面
界面分界点以内的所有土建、安装、调试、试验(含全部涉网试验) 、施工用电、施工 用水、其它临时工程等一切满足本工程需求的施工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12) 其他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 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光伏电 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 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且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同时具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具有至少 2 个 100MWp 级及 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的投运业绩 (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 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或承担过 2 项军级及以上单位派出的抢险任务(军级及以上单位出具证明文件)。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 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能超出两家;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 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 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1)针对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应满足: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在近 5 年成功从事过至少2 个 100MWp 及 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工程或光伏电站主体工程设计的业绩。其联合体成员须满 足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同时具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 求)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必须具有在近 5 年成功从事过至少 2 个 100MWp 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或承担过 2 项军级及以上单位派出的 抢险任务(军级及以上单位出具证明文件)。
(2)针对牵头人为施工企业的应满足: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同时具备承装二级 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 必须具有在近 5 年成功从事过至少2 个 100MWp 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 投运业绩或承担过 2 项军级及以上单位派出的抢险任务(军级及以上单位出具证明文件)。 其联合体成员须满足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甲级及以上资质 ,必须具有在近 5 年成功从事过至少 2 个 100MWp 级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
站 EPC 总承包工程或光伏电站主体工程设计的业绩。
3.4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满足 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 通知》相关要求)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至少担任过 1 个 100MWp 及以上光伏 电站 EPC 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 本等) 或经历过 2 项军级及以上单位派出的抢险任务(军级及以上单位出具证明文件) 。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6 月 2 日至 2022 年
6 月 16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