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污水改扩建工程电气及自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株洲渌口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 PPP 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王家洲污水处理厂污水改扩建工程电气及自控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绿色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株洲渌口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 PPP 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王家洲污水处理厂污水改扩建工程电气及自控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株洲渌口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 PPP 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王家洲污水处理厂污水改扩建工程电气及自控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6月7日8时30分到2022年6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7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7日15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王家洲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为2.0万m3/d,对一期工程主要工艺设备和仪表进行更换,近期总建设规模为4.0万m3/d。预处理为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二级污水处理采用倒置AAO 生物池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工艺。根据环评批复要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COD、氨氮、总氮和总磷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其他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
具体指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总规模达到4.0万m3/d,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指标详见下表:类别 |
BOD5 |
CODCr |
SS |
TN |
NH3-N |
TP |
设计进水水质 mg/L |
120 |
280 |
210 |
40 |
30 |
4 |
设计出水水质 mg/L |
10 |
30 |
10 |
10 |
1.5(3.0) |
0.3 |
设计处理程度 % |
91.67 |
89.29 |
95.24 |
75.00 |
95.00 |
92.50 |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满足株洲渌口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王家洲污水处理厂污水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进度安排所需的预处理设备及其他设备,主要包括:10KV电源进线、10KV高压柜、低压进线补偿联络柜、低压配电柜、二级配电柜或设备配套柜、空气悬浮鼓风机、pH检测仪、ORP仪、污泥浓度检测仪、超声波液位计、电磁流量计、污泥界面分析仪等主要设备及辅材采购。
2.2 招标范围
(1)本次电气及自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范围为株洲渌口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 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王家洲污水处理厂污水改扩建工程以下各工艺段相关设备:
a.高压柜、低压柜
b.变压器
c.鼓风机
d.全厂自控系统
e.现场仪表
f.中控室设备(计算机、大屏系统等)
g.化验设备
h.视频系统、周界报警系统
(2)招标设备的二次设计、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交验、设备进场前的第三方检定、现场合同执行配合、现场安装技术指导、调试、质保服务、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
(3)提交全套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提交安装、检查、调试、运行、维护和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所需正版应用软件的使用说明、源程序和使用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安装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设备到货信息化管理文件,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以及可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等。
(4)招标设备的安装将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但本项目卖方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对不同设备之间的接口关系进行协调,并对设备的质量以及设备集成后达到的整体工艺性能负责,保证招标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本合同承包人应负责全部的设备调试工作。在完成所有设备的单机调试后,还应对拟投标设备在王家洲污水处理厂进行系统联机调试和全厂试运行,并经验收合格。
(5)对招标人人员的培训以及执行合同时的其它相关服务。
2.3 交货要求
交货方式:分批次交货,落地交货,卖方运输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后(车辆可开至交货地),买方协调卖方进行交货,卖方负责到货设备的卸车(车辆可开至交货地)且负责卸车(车辆开至交货地路途)安全监管。请投标人自行考虑运输方式及路线。
交货时间:项目计划交货日期为2022年7月20日(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实施),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于15天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拟投标产品制造商或集成供货商;
(2)业绩要求:2018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产品制造商或集成供应商具有已完成交货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或处理能力不低于2万m3/d的污水处理厂电气自控类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交货验收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2019年、2020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
(4)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