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连城发电有限公司1、2号斗轮机A级检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连城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连城发电有限公司1、2号斗轮机A级检修项目标段包1
2.2施工地点: 甘肃省
2.3计划工期: 暂定为:2022年06月25日起至2022年07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连城发电有限公司厂址地处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河桥镇。距兰州市120km,距海石湾约25km。厂址临近海岗公路和312国道,距离兰州中川机场110km,距离河桥镇5公里,交通便利,厂址地势平坦,海拔高度1872m。1号斗轮机是长春发电设备总厂2004年年底安装投运的DQ1000/1000.30型斗轮堆取料机,安装在10号皮带所处的A、B煤场;2号斗轮机是哈尔滨市重型机器安装工程公司1981年5月安装投运的DQ—3025型斗轮堆取料机,2003年底改造,拆除尾车,成为斗轮取料机,安装在12号皮带所处的C煤场(汽车煤场)。2018年1号、2号斗轮机全部停止运行使用,需要进行全面检修并完成整车防腐处理和着地力、静力学测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台斗轮机大修或改造的合同业绩(业绩认定原则:招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业绩必须包含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期限、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投标人未按此提供业绩,该业绩为无效业绩。
(3) 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07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14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