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河台金矿大洞尾矿区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2.2建设规模:高要河台金矿大洞尾矿库区24MW光伏发电工程。
2.3计划工期: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92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部分招标人已完成地形图测绘及详勘工作,投标人负责试桩(含试桩大纲编审、试桩施工、试桩检测、试桩报告审查等全过程工作)、升压站、光伏区域的施工图设计(含各类技术规范书的编制、升压站接入初步设计及评审等工作)、竣工图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设备部分招标人提供设备和材料详见备注一,其余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采购、供货,所有设备和材料(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卸车、保管、二次倒运等。施工部分包含光伏发电场、升压站、场内外所有道路、五通一平、试桩、边坡防护、排水设施等所有建安工程(含升压站水源、施工电源)、环境保护施工及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含植物等相关措施,取得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备案回执)。招标人负责征租地的协调工作,投标人负责其余协调及相关费用;项目土地清表、余方弃置、垃圾清运等工作;现有道路的维护、修复和交通手续办理;项目试验(含涉网试验、不含光伏场区性能试验和工程桩检测、升压站地基检测)及检查测试、分系统调试、整套系统启动调试、试运、安全管理备案、质量监督注册、过程监督检查及整改闭环,最终取得转商运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理、并网手续办理(含通信通道合同费用,直至项目调度签证卡办理完成);工程验收(含环保应急预案、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设计和验收、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验收、防雷、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及投产交付、档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移交;培训、审计配合等;建设期工程保险(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从项目建设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审批手续(不含项目备案、林草地、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建设用地批复、地灾评估、洪评、水保方案、环评、文物、军事、压覆矿产、社稳、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升压站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光伏场区、升压站征租地过程测量测绘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地表附着物清点、统计等工作,绘制厂区租地范围图、确认最终光伏场区使用面积。本项目升压站与送出线路的分界点为升压站出线门型构架,升压站围墙内构架的设备、材料、附件及建筑安装工程均含在本标段内(包含送出工程光缆引接、熔接、附件、测试等所有工作)。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固定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
(1)非联合体投标人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2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的EPC总承包投运业绩。
(2)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近5年具有2个及以上20MWp及以上光伏工程的设计投运业绩和施工单位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20MWp及以上光伏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1个及以上_20_MWp及以上光伏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2.2建设规模:高要河台金矿大洞尾矿库区24MW光伏发电工程。
2.3计划工期: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92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部分招标人已完成地形图测绘及详勘工作,投标人负责试桩(含试桩大纲编审、试桩施工、试桩检测、试桩报告审查等全过程工作)、升压站、光伏区域的施工图设计(含各类技术规范书的编制、升压站接入初步设计及评审等工作)、竣工图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设备部分招标人提供设备和材料详见备注一,其余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采购、供货,所有设备和材料(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卸车、保管、二次倒运等。施工部分包含光伏发电场、升压站、场内外所有道路、五通一平、试桩、边坡防护、排水设施等所有建安工程(含升压站水源、施工电源)、环境保护施工及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含植物等相关措施,取得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备案回执)。招标人负责征租地的协调工作,投标人负责其余协调及相关费用;项目土地清表、余方弃置、垃圾清运等工作;现有道路的维护、修复和交通手续办理;项目试验(含涉网试验、不含光伏场区性能试验和工程桩检测、升压站地基检测)及检查测试、分系统调试、整套系统启动调试、试运、安全管理备案、质量监督注册、过程监督检查及整改闭环,最终取得转商运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理、并网手续办理(含通信通道合同费用,直至项目调度签证卡办理完成);工程验收(含环保应急预案、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设计和验收、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验收、防雷、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及投产交付、档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移交;培训、审计配合等;建设期工程保险(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从项目建设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审批手续(不含项目备案、林草地、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建设用地批复、地灾评估、洪评、水保方案、环评、文物、军事、压覆矿产、社稳、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升压站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光伏场区、升压站征租地过程测量测绘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地表附着物清点、统计等工作,绘制厂区租地范围图、确认最终光伏场区使用面积。本项目升压站与送出线路的分界点为升压站出线门型构架,升压站围墙内构架的设备、材料、附件及建筑安装工程均含在本标段内(包含送出工程光缆引接、熔接、附件、测试等所有工作)。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固定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
(1)非联合体投标人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2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的EPC总承包投运业绩。
(2)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近5年具有2个及以上20MWp及以上光伏工程的设计投运业绩和施工单位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20MWp及以上光伏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1个及以上_20_MWp及以上光伏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的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明确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的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2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须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20MWp及以上光伏工程的设计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3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20MWp及以上光伏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4联合体中承包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5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
3.5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明确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的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2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须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20MWp及以上光伏工程的设计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3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20MWp及以上光伏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4联合体中承包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5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
3.5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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