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公司研究院10万T/A以上硫回收燃烧器国产化开发及工业应用研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4633,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煤业公司煤炭化学工业技术研究院,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项目针对40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硫回收装置,开发国产化10万t/a以上硫回收燃烧器,并进行工业化应用研究验证,由于项目装置制硫炉、焚烧炉燃烧器使用寿命即将到期,焚烧炉尾气氮氧化物不能实现低排放,后期涉及到硫回收装置的燃烧器维修、更换及技术服务等缺乏国产技术支撑,为了降低企业装置运行成本,实现氮氧化物超低排放,开发大型国产化硫回收燃烧器技术势在必行,从根本上解决大型硫磺回收关键装置设备国产化的技术瓶颈问题,实现国产化替代。
现运行制硫炉燃烧室直径2200mm,制硫炉总长14639 mm,内径2600mm,容积(衬后)50m3,正常工作压力0.055MPa(G),设计压力0.25MPa(G),工作温度1189.5~1450℃,设计温度350℃(壁面);现运行焚烧炉燃烧室直径1714mm,焚烧炉总长14057,内径2800mm,工作温度850℃,正常工作压力0.01MPa(G),设计压力0.25MPa,设计温度350℃(壁面)。硫回收装置原设计单系列,高硫高灰情况下,投用氧气,最大的低洗酸性气量16000Nm3/h。(注:具体设计依据数据及其它关键数据以装置现场实测为准。)
招标范围:
(1)主要研究内容:
1)开展现有硫回收装置现场踏勘,完成关键数据收集。
2)硫回收制硫炉、焚烧炉反应特性模拟研究。通过对当前工程应用的技术进行仿真解析,模拟计算对比优化前后制硫炉、焚烧炉的炉膛热负荷、扰流结构、停留时间、辐射强化燃烧效果等,为优化设计提供参考依据。
3)制硫炉燃烧器、焚烧炉燃烧器的设计。对制硫炉燃烧器进行创新设计,强化酸性气与助燃空气的混合效果,满足克劳斯制硫工艺的要求。对焚烧炉燃烧器进行创新设计,氮氧化物排放达到环评要求。
4)工业试烧燃烧器的加工、制造及测试。加工制造制硫炉、焚烧炉燃烧器,单系列硫回收的接气量满足3000m3/h至16000m3/h,烟气排放达到环评要求,经工业试烧一个周期(3个月)验证,最终烟气排放中的NOX折算含量小于80mg/Nm3;硫回收率大于97%,酸性气体的燃烧效率>98%。
5)工业装置制硫炉、焚烧炉燃烧器的试烧研究,性能评价及定型设计。开展制硫炉、焚烧炉燃烧器现场施工改造及安装;开展一个周期(3个月)的工业上线试烧试验,通过工业运行从氮氧化物排放、硫回收率等综合评价制硫炉、焚烧炉燃烧器性能。在满足各项指标的情况下完成制硫炉、焚烧炉燃烧器的定型设计,完成最终竣工图。
(2)预期目标:针对当前宁夏煤业公司煤制油项目10万t/a以上硫回收装置氮氧化物排放超标及核心部件国外垄断虚报价格等问题,开展大型(10万t/a以上)国产化硫回收燃烧器的技术研发,实现焚烧炉尾气氮氧化物超低排放。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从根本上解决大型硫磺回收关键装置设备国产化的技术瓶颈问题。
针对当前10万t/a以上硫回收装置氮氧化物排放超标,核心部件国外垄断虚报价格问题,开展国产化技术创新研发,实现氮氧化物低排放,实现大型硫回收装置燃烧器国产化,满足装置的实际需求。
1)依据宁夏煤业公司煤制油项目现运行硫回收装置,完成制硫炉、焚烧炉燃烧器的定型设计,提交制硫炉、焚烧炉燃烧器竣工图。
2)加工制造煤制油项目硫回收装置工业试烧制硫炉、焚烧炉燃烧器各一套,单系列硫回收的接气量满足3000m3/h至16000m3/h,提供燃烧器质量文件;经工业试烧一个周期(3个月)验证,最终烟气排放中的NOX折算含量小于80mg/Nm3;硫回收率大于97%,酸性气体的燃烧效率>98%。
3)燃烧器整体完好运行不少于1年,核心部件燃气组件及稳焰器使用寿命不低于2年。
4)提交发明专利交底书2项,满足专利受理要求。
(3)研究成果:
1) 提交制硫炉及焚烧炉燃烧器各一套;
2) 提交制硫炉及焚烧炉燃烧器竣工图;
3) 提交制硫炉及焚烧炉燃烧器质量文件;
4) 提交制硫炉、焚烧炉模拟报告;
5) 提交制硫炉、焚烧炉燃烧器工业运行运行评价报告1份;
6) 提交发明专利交底书2项;
7) 通过专家评审会进行项目验收。
2.2其他:项目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硫回收装置燃烧器设备供货合同业绩2份(如合同中未描述燃烧器应用于硫回收装置,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用户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设备/化工/化学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研究团队不少于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且均具有化工机械或热能工程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团队其他人员的学历证书扫描件)。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13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20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