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石嘴山有限、石嘴山一发脱硫系统(含贮灰库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外委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4646,招标人为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宁夏石嘴山市河滨工业园区,东临黄河,西靠包兰铁路和109国道,南近石嘴山煤矿和石嘴山市园林场,北依电厂福利区,西距包兰铁路线5km,距石乌公路1.5km,南距银川市120km。交通方便、地域开阔,地理位置优越。
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规模为4×330MW。工程于2001年2月开工建设,至2004年6月工程全部建成投产。配置锅炉为武汉锅炉厂生产WGZ 1004/18.44-2型自然循环汽包炉。四台机组脱硫设施按一炉一塔设置,工程按EPC方式进行。#1#2机组由北京国能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安装,#3#4机组由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安装。四台机组脱硫系统于2009年6月全部通过168试运行移交生产。
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规模为2×330MW。工程于2004年3月开工建设,至2006年12月工程全部建成投产。配置锅炉为武汉锅炉厂生产WGZ 1018/18.44-3型自然循环汽包炉。两台机组脱硫设施按一炉一塔设置,工程按EPC方式进行,由国能环境保护研究院设计安装,两台机组脱硫系统于2007年2月全部通过168试运行移交生产。
2.1.2招标范围:
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30MW机组)、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1×350+1×330MW机组)脱硫系统(含贮灰库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外委项目招标范围为脱硫系统(含贮灰库系统,包含范围内的所有机务、电控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和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含脱硫系统A、C级检修)工作方面的相关要求等。具体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2.1.3服务期限:
脱硫系统运行、维护业务:计划从2022年08月01日至2025年07月31日,合计36个月。
石嘴山一发贮灰库系统运行、维护业务:计划从2022年08月01日至2025年07月31日,合计36个月。
石嘴山有限贮灰库系统运行、维护业务:计划从2023年03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合计28个月。
2.1.4项目地点:国能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能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脱硫系统日常运维合同业绩2份(合同业绩内容包含运行和维护),且服务执行至少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证明已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20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