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伊敏露天矿带式输送机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伊敏露天矿年产原煤3500万吨
2.3 标段划分: 伊敏露天矿带式输送机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镇
2.5 交 货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后陆续到货,150个日历天内全部设备组装完成并通过验收。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带式输送机\SSJ1600/2*500,1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近6年(2015年01月01日至2022年3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项能力≥3000t/h带式输送机销售业绩,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扫描件。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进口产品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果产品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两家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业绩金额多者优先,业绩金额相同时,以最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优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14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19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