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长春热电厂兰家污水厂至电厂中水供水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方为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春热电厂兰家污水厂至电厂中水供水改造工程管道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春热电厂
2.2 规模:本项目中水管道起点为长春市宽城区兰家污水处理厂北侧围墙外加压泵站出线接口(出墙1米),终点至 长春热电厂厂区内中水处理厂进线接口(出墙1米),总长约8.9公里,管径DN800。
2.3 建设工期:30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9月 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25 日。
2.4范围:规划中水管线起点引自兰家污水处理厂,终点至华能长春热电厂,总长约8.9km。穿越凯旋路1处、穿越长白铁路桥1处,穿越珲乌高速公路1处,穿越净水河、小南沟各1处,穿越乡村道3处。具体为:引自宽城区兰家污水处理厂北侧电厂加压泵站出口,穿越石油管道后向西铺设50米穿越兰家镇合隆村村道后向北敷设150米至规划快一路,沿快一路南侧向西敷设1200米穿越防洪沟渠、污水处理厂排水河道、自来水管道、乡道后,垂直穿越规划快一路后向西北铺设1500米后至长白铁路桥,穿越铁路桥、高速公路桥,沿小南沟南侧向西铺设600米至电厂铁路专用线,穿越小南沟后沿电厂铁路专用线北侧继续铺设800米后穿越鱼塘,敷设1200米至凯旋路东侧,沿凯旋路东侧村道向北铺设约350米,穿越凯旋路后沿旺旺食品厂南侧围墙向西铺设1000米后,向东南方向穿越耕地铺设700米至电厂西北角围墙外,继续敷设至电厂5号公寓楼北侧的位置,向东从5号公寓楼与蔬菜大棚之间位置穿过,铺设至中水处理厂西南角入口。管材采用PCCP,特殊穿越段采用钢塑复合管,直径为800mm。管线主要采取开挖直埋方式,除考虑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以及土壤的地基因素外,还要考虑土壤的冰冻深度,长春市地区的冰冻深度为1.70m。本设计钢管管顶最小覆土厚度采用1.70m,平均覆土厚为1.80m。在管道交叉及与铁路、公路交叉处,埋深依具体情况,采用顶管通过或防护涵通过。包括随管道敷设6KV电缆垫层施工及电缆井施工工作,负责电缆铺设垫层土方开挖回填、电缆井安装(电缆井要求采购预制混凝土),包括电缆标志桩的制作安装。本标段所有临时征地范围内地面附着物的征、拆迁及地面复耕还建恢复工作(包括编制复垦验收方案并取得长春市及农安县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均在本标段内,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平面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方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须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3.2.3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项PCCP管道或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施工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不能准确反映管道安装规格及数量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6月14日9:00起至2022年6月2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