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宣恩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宣恩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2HNGS021081
2.2 招标项目名称
湖北宣恩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湖北宣恩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本项目利用宣恩县各企业、党政机关、学校和医院等建筑物的闲置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09°491′,北纬29°9869′,南北长73.9千米,东西宽71.5 千米,宣恩县政府距离恩施自治州市政府约34km,临近G6911安来高速,交通便利。可利用屋面主要为彩钢瓦屋面、琉璃瓦屋面和混凝土屋面,通视良好,地势相对平缓。
工程区满足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特征周期值为0.35s。区内未见大的、区域性的构造存在,所在区域地震活动频率较小、强度较低,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
本工程利用屋顶总面积约68万M2,备案装机容量为58.17MWp,本期开发58.17MWp,最终规模按58.17MWp设计。最终送出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2.4 招标范围
(1)本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屋顶详细勘察、总体方案布置(总平面布置)、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及技术协议签订、初步设计(配合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如设计接口、设计联络、现场服务、设计交底、工程检查及验收、相关评审、编制设计总结,以及配合招标方出具相关手续办理所需图纸)等;
(2)本工程除光伏组件、逆变器外的全部项目所需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支架、箱变、并网柜、电缆等)、安装、检验、试验(含特殊试验)及检查测试(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现场隐裂检测等政府及电网要求的检测项目)、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3)本工程的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场区、400V及10kV线路工程、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屋面改造、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及与工程相关的协调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项目工程保险、征地(含征地费用),工程开工许可以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监督、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网络安全及等保测评、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设施验收、消防验收、电磁辐射、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及费用,投标人还需承担所有协调相关费用,投标人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详细范围请见“专项附件4 第八章 项目技术资料”。
2.5建设/项目地点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
2.6计划工期
2022年 7月31日前完成项目首批并网发电,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总工期:110天。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4)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2个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②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机电专业或电力专业,一级建造师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担任过至少2个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5)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至今)至少具有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不低于50MWp及以上光伏EPC或工程业绩,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2019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湖北宣恩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售价:2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2年06月14日18时00分—2022年06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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