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濉溪县铁佛风电场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濉溪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新建一条110kV送出线路,送出线路起于 濉溪县铁佛风电场110kV升压站,止于220kV文昌宫变电站110kV母线,送出线路长度约11公里。220kV文昌宫变110kV侧扩建一组110kV AIS间隔及配套通信系统、保护系统。
本工程工作内容:
本工程为 濉溪县铁佛风电场110kV升压站以1回110kV线路接至220kV文昌宫变电站送出工程,新建线路长约11km,导线截面采用300mm2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光缆,220kV文昌宫变电站进站采用架空进线。同时220kV文昌宫变电站扩建一组110千伏 GIS间隔及配套通信系统、保护、计量系统等。
(线路长度各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设计确定,其他要求以电网公司批复的接入系统意见为准)
濉溪县铁佛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包括2个单项工程。
220kV文昌宫变110kV间隔扩建工程
(2) 濉溪县铁佛风电场~220kV文昌宫变110kV线路工程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含所有涉及工程可研、核准或备案、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除招标人提供以外)、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合法合规手续办理、服务(含各类评审、质监站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并最终通过电网公司及项目单位组织的各类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阶段。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除监理外,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均包含在本标段内。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可研阶段:本工程的可研编制(含可研概算)、审查、立项、开工前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所有合规手续的办理均有投标人负责,所涉及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勘察设计:本工程设计包含送出线路工程及~220kV文昌宫变110kV间隔、通信系统、保护系统等所有涉及本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勘察设计成果进行审查,并取得正式审查意见。施工图、竣工图数量须满足招标方要求。
(3)采购及施工: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除招标人提供以外)的采购、运输、仓储、倒运;负责所有到场设备、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满足电力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
(4)110kV送出线路施工:本工程的征租地、土建施工、铁塔组立、线路架设、施工辅助措施、接地、线路标示牌、警示牌、防鸟设施(防鸟刺、驱鸟器等)、辅助设施(防震锤等)、线路跨越穿越、高压供电线路改造、线路参数测试、光纤衰减测试报告、接地电阻测试、质监站质量监督验收等所有电网要求的试验、验收、相关涉网手续办理(同省调、地调的的协调工作,相关手续办理、备案,对侧站施工工作票的办理,停送电申请、方案措施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线路送电前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与电网公司的协调、审图、沟通,取得验收合格手续)、系统通信安装、调试、配合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工程协调(跨越或钻越铁路、公路、输电线路、永久和临时征租地、青苗、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等的协调与赔偿、停送电手续办理、进站手续办理、线路走廊的清理、线路路径上(含路径线下走廊)的障碍物清理及补偿,并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等)、移交前的维护保通等所有相关工作;
220kV文昌宫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土建工程、升压站内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安装、调试、试验以及电缆头安装制作、光纤熔接、线缆敷设接线等涉及本工程的工作。
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包含但不限于110kV AIS间隔内一次设备、通信系统设备、保护系统设备、进站电缆(如有)、电缆头附件(如有)、光缆及附件、控制电缆及附件等)。
本工程调试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110kV送出线路的性能指标、正常运行的所有必需相关的设备单体交接试验、特殊试验、分系统试验、整套启动调试等。相关的试验项目,试验标准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为准,并能满足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要求。
与风电场110kV升压站分界:
濉溪县铁佛风电场110kV升压站侧为110kV升压站龙门架,导地线、光缆与龙门架的连接金具采购及安装由本标段投标人安装完成。龙门架上光缆引下夹具和光缆接续盒、余缆架采购与安装及光缆熔接由本标段投标人采购安装。
濉溪县铁佛风电场110kV升压站侧所有材料采购(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除外)、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工作均包含在本标段内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负责送出线路的环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林地使用、文物、维稳、跨穿越等专项报告编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的批复。
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收集保存所有设备及施工全过程资料,按照华能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合格后,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
工期要求(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2022年7月至2022 年12月,工期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3.2.2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6项110kV 及以上线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其中2项金额大于1000万元。包括在建项目(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需体现业绩要求的相关数据,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总负责人,须取得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同时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EPC,须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15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22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