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雄安新区及文安整县、吉林与河北高速路网零星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与审核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雄安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吉林省
2.2 规 模: 雄安新区及文安整县、吉林与河北高速路网分布式光伏项目,共约200MW。
2.3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服务地点: 河北省、吉林省
2.5 服 务 期: 3年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是雄安新区及文安整县、吉林与河北高速路网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查服务工作,包含项目踏勘及现场数据收集,并配合完成可研立项阶段所需支撑性工作(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包含典型屋顶荷载检测报告、每个单体项目的容量规划和经济效益分析、每个接入点的接入方案设计),取得可研报告评审意见(包含审查的会议、场地、评审费等相关一切费用,审查结果必须满足项目所在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并满足委托人投资决策和备案的需要),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
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招标方开发进度,原则上容量开发每满10MW编制一份可研报告并进行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职称(含)及以上。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独立承担光伏发电类可行性研究5MW以上业绩至少3个,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含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能满足资格要求的关键内容。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20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27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