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璜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EPC工程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
2.2 规 模: 本项目所有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设计、设备采购、制造、运输、土建、安装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
2.3 标段划分: 重庆分公司-珞璜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EPC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重庆市
2.5 计划工期:整个改造项目竣工时间为接到中标通知书6个月内完成水解站和两台机组改造投入运行,其余每台机组停机20天内完成改造。设计施工图时间最晚不迟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个月内。具体开工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设计、设备采购、制造、运输、土建、安装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设计及施工资质。设计资质须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施工资质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起(以系统投运证明文件时间为准),至少1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火力发电机组、改造或新建脱硝尿素水解制氨系统EPC总承包、且至少已投运12个月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封面页、反映承包范围和技术方案的页面、签字盖章页、业主或第三方出具投运证明等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业绩中不能体现技术方案,需提供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其他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17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24日 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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