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供热一级管网软化水装置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喀什华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市供热一级管网软化水装置修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喀什华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市供热一级管网软化水装置修复项目 2.2项目规模:其他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60天(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喀什市供热一级管网软化水装置修复】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关最新版资质扫描件 8.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有自2018年至今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项),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如出现业绩造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6-21 10:27到2022-06-27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