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节能公司北京新能源乌海光伏+矿山生态修复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海南区、二期乌达区光伏项目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乌海光伏+矿山生态修复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海南区100MW光伏项目拟建场地位于乌海市海南区境内,利用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路天煤矿复垦的排土场进行建设。二期乌达区100MW光伏项目拟建场地位于乌海市乌达区境内,利用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黄白茨煤矿的排土场、排土渣渣台进行建设。项目场址整体平坦开阔,周围无高大建筑物遮挡。场址附近与多条省道、县道通过,交通便利,距离乌海市直线距离约 19 公里。本光伏电站共建设容量约为100MW,实际布置容量119.75067MWp,共由31个光伏发电分系统组成,汇集为5回35kV集电线路接至新建110kV升压站35kV母线,再以110kV架空线路接入220kV桃园变电站。一期根据光伏项目交流侧容量100MW,按装机容量的18%,配置2小时时长的储能装置,配置储能18MW/36MWh,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35kV侧母线。二期根据光伏项目交流侧容量100MW,按装机容量的22%,配置2小时时长的储能装置,配置储能22MW/44MWh,,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35kV侧母线。
2.1.2招标范围: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乌海光伏+矿山生态修复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海南区100MW光伏项目18MW/36MWh储能集成系统(电芯为磷酸铁锂)和乌海光伏+矿山生态修复综合利用项目二期乌达区100MW光伏项目22MW/44MWh储能集成系统(电芯为磷酸铁锂),两套系统均接入新建光伏电站 110kV升压站 35kV母线。两套系统均包含配套的集装箱、冷却、消防、安全等设施(详见技术文件)。
2.1.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具备电网公司对储能系统本体验收条件)。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乌海光伏+矿山生态修复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海南区100MW光伏项目升压站及二期乌达区100MW光伏项目升压站。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新能源(集中式风电或光伏电站)配套的储能系统集成合同业绩1份,其中磷酸铁锂电池系统容量不低于10MWh。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电池电芯和储能变流器(PCS)的CGC或CQC或CNAS或GJB-9001C或PCCC或国外权威认证机构(TUV或UL)的检测报告或认证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监控与能量管理类系统软件,并提供对应的软件著作权证明。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01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