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新平县丙坡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招标人拟在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建设装机 200MWp 光伏 电站。本项目拟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最终以 1 回 110kV 送出线路送至新平 220kV 变电站。
2.1.2 工期计划
本工程从项目备案至工程竣工计划总工期为 6 个月,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 送出线路及对侧变电站间隔必须完工、通过电网公司等单位验收并具备送电条 件, 2022 年 12 月 15 日前送电。
2.1.3 主要工程量
新建 110kV 送出线路 1 回, 含导线、电缆、通讯线路、各类杆塔等, 送出线 路直线距离 32 公里。主要参数依据:升压站场址中心坐标为“ 101°47′ 14.61″、23°52′47.41″”,新平 220kV 变电站中心坐标为“102°1′45.41″、 24°3′21.47″”;预计导线采用 2×JL/G1A-240/30 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 2 根 24 芯 OPGW 光缆。
对侧变电站新建间隔。
技术方案、工程量清单等以接入系统设计审查及线路初步设计意见为准。
2.2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本项目 110kV 送出线路工程及对侧间隔的除接入系统设计与评审 外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含征林征地、申请核准等全部相关手续)、 试验、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2.2.1 勘察设计
送出线路和对侧间隔除接入系统设计与评审外的电网公司初设评审及项目 线路所有地勘、地形测量、线路路径选定、初步设计图、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其所有设计成果满足云南电网公司的要求,并通 过云南电网公司的审定。
2.2.2 项目核准、建设征地等合法合规行手续办理
承担下述所有工作及费用,另有规定的除外:完成送出线路线路工程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路径协议、线路项目立项及核准所需的支持性文件办理等, 办理 线路相关的所有前期支持性文件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水保、安全预 评价、土地预审、地灾、规划选址、压覆矿、文物、军事等),开展土地、林地/ 草原征(占)用手续办理,并负责线路用地租赁、地方补偿、土地征(占)用、 水土流失、森林砍伐、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 线路所涉及的并网手续、质 量监督、安全三同时验收、并网安评、职业健康、水保、环保、消防、接地、档 案等全部专项工程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及验收等。
特别说明:各手续及支持性文件办理过程中,需建设单位配合的,由建设单 位进行配合。本项目总体手续由升压站及光伏场区 EPC 总承包负责办理, 送出线 路部分涉及项目总体手续办理的由送出线路 EPC 总承包负责配合并根据其所承 担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费用, 仅涉及线路的由送出线路 EPC 总承包自行负责与承担 费用。与线路相关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永久性征地费、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 费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发包人根据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相关税收标准 进行支付。
2.2.4 送出线路工程施工
送出线路工程、通信光缆及对侧间隔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 调试;施工准备,送出线路杆塔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导线、通讯光缆架设等, 送出工程的电缆沟开挖、电缆敷设、电缆盖板敷设、电缆沟回填, 对侧间隔采购、 安装、试验、调试等, 线路施工完成后的验收, 配合电站开展联调、带电、送电; 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线路跨越、道路跨越等)、 临时或永久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施工后场地恢复等,负责施工过程中安全、 水保、环保、劳动卫生工作,负责工程验收、移交的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组 织的检查。负责质保期内的工程修复及维护工作。
2.2.5 验收工作
在送出工程、对侧间隔建设施工完成后, 负责组织开展各项验收工作, 包括电力、质量、安全、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所有验收工作。
2.2.6 计量技术协议
负责及时提供云南电网公司签订计量技术协议所需的初审资料并保证通过 审查,负责在投产前 45 天完成与云南电网公司签订计量技术协议,负责协调云 南电网公司计量中心在投产前 30 天完成关口计量装置的现场验收。
2.2.7 其他
除以上项目外, 确保送出线路建成并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其他工程项目, 包括 (但不限于) :配合、协助升压站及光伏场区 EPC 总承包单位办理并网手续、发 电业务许可证、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协议、电力质监(按合同额承担相应的费 用)、验收、协调服务等。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利润、税金均包含在 投标总价中。
2.3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并在有 效期内,资质等级为: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同时投标人还 需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会) 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或以上) 资信证 书》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 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时,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或同时具有上述 等级设计、施工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0标准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内具有 2 个及以上同类 EPC 总承包项目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 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牵头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 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近 5 年内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 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6.3 持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 B 证。
3.7 人员要求:
3.7.1 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 资格, 且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 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 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8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 担任过 2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7.2 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机 电工程)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签 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5 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 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 工的主要负责人。
3.7.3 勘察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 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5 年以上工程勘察经验, 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勘察项 目的主要负责人。
3.7.4 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 资格,具有 5 年(60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5 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均应有至少 1 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 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 2 个以上同类设备项 目的经验。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8.2 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8.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8.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 投标;
3.8.5 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8.6 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一方的人员担任;
3.8.7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3.4、3.9 条规定;联合体的资质总和应满足上述 3.2 条规定,业绩总和应满足上述 3.3 条规定;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主要人 员安排必须符合上述 3.6、3.7 条规定。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6 月 24 日至 7 月 1 日。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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