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科环集团朗新明南京分公司 蓬莱发电有限公司2×350MW海水淡化EPC项目建筑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在蓬莱公司二期用地建设日产1万吨的膜法海水淡化处理装置,供蓬莱公司生产、发电、供汽用水。采用膜法工艺的海淡建设项目,含淡水产水10000m3/d(冬季工况,进料海水8℃),除盐水产水150m3/h(3600m3/d),工艺流程为预处理+超滤+海水反渗透+二级淡水反渗透+EDI,预留二期10000m3/d扩建端,最终海淡总产水20000m3/d,除盐水300m3/h(7200m3/d),本项目进料海水取水口为蓬莱公司一期循环冷却水排水虹吸井,虹吸井位于一期主厂房北,距离本项目用地外围120米,项目浓盐水直接排放至一期循环水排水沟,项目产淡水部分需输送至一期超滤产水箱、工业水池,项目产除盐水需输送至一期机组凝汽器。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新建水处理车间、絮凝沉淀池、循环排水高密度沉淀池、清水池、回用水池、淡水池、地下泵房等,室内外(设备基础、沟道、道路、绿化、地面硬化、树木种植等)等,综合管架、原厂房改造、雨水井、雨水管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前可能存在的铁件或套管、照明管线预埋工程、建构筑物防雷接地(设备防雷接地除外)等以及为满足项目移交条件招标人委托投标人进行的其他工作内容(招标人保留因条件变化而调整承包人承包范围的权利)。
2.1.3计划开工日期:2022 年7月18日。(以业主、监理或发包方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如与实际不一致,顺延)。本项目竣工日期为2023年1月18日。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北沟镇聂家村北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24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2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