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温泉发电公司5.5MW/5.5MWH储能系统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温泉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能新疆温泉发电有限公司博州温泉5.5MW /5.5MWh储能项目,在新疆博乐市温泉县安格里格镇,电站包括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本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81°21′29.36″,北纬 44°53′9.77″,东侧距博乐市约 57km,西侧距温泉县约28km,北侧距G219国道 5.5km,西侧距X210县道约3km,站址西侧有 120m 处乡村土路南北向穿过,站址内外部交通运输条件相对便利。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
本项目2台储能变压器并联成1个回路,接入本期新建光伏110kV升压站35kV母线(共1回储能汇集线路)。供货范围为: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逆变器(PCS)、箱式升压变压器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含35kV电缆约50米)构成的储能系统的现场接线安装,现场调试试验,配合调度联调,并网测试,消防验收等(不含土建施工、设计)。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交货后1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及并网运行。
2.1.4交货地点: 新疆温泉发电有限公司(新疆博乐市温泉县安格里格镇)。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储能系统集成项目容量不低于50MWh(业绩累计量)及以上的供货合同业绩,或新能源项目配套储能不低于5.5MWh的储能系统集成(磷酸铁锂电池)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所投的电池产品,需具有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GB/T36276-2018测试报告(包括:电池、模组、电池簇) ;所投的储能电池管理系(BMS)产品,需具有并提供第三方基于《GB/T34131-2017电化学储能电站用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出具的检测报告。
(2)投标人所投的储能变流器(PCS),需具有并提供CMA或CNAS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和CQC认证证书。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0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