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工程蒸汽发生器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工程蒸汽发生器第Ⅰ标段,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工程蒸汽发生器第Ⅱ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项目名称
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工程蒸汽发生器
2.3 招标项目概括
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本工程为石化产业基地提供工业蒸汽及利用剩余热功率发电。
本工程项目业主为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于2017年成立,由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金联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股比为51:29:20。
本次招标项目为该工程的蒸汽发生器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两个标段:
第Ⅰ标段:2台蒸汽发生器设备(含节流组件、热气导管、热气导管壳体及主氦风机电机冷却器)供货及相关服务。
第Ⅱ标段:4台蒸汽发生器设备(含节流组件、热气导管、热气导管壳体及主氦风机电机冷却器)供货及相关服务。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各标段中所述设备、产品焊接见证件、档案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专用工具等,包括制造、包装、运输、交货、技术资料提交和现场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主要技术信息和要求包含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及图纸”。
2.5 交货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
2.6 交货期
本合同设备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核安全监管单位颁发的蒸汽发生器制造许可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或续证申请已被受理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文件),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制造/采购的合格资质。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核设施蒸汽发生器设备供货或投入运行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符的供货能力,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或设备投入运行证书扫描件,不得提供虚假供货业绩,所供设备不得存在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3)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应已实施了项目质保大纲(依据HAF003)或同类项目质保大纲。
(4)其他要求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5)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2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蒸汽发生器第Ⅰ标段售价:2500.00元整,包2:蒸汽发生器第Ⅱ标段售价:2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2年06月30日 12时00分-2022年07月0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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