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甘肃平凉庄浪县供电公司韩店供电所建设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及内容:拟建项目占地面积725.8平方米,新建生产综合用房一幢,为地上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698.25平方米,以及配套完成室外挡土墙、新建铁艺围墙、铁艺大门一座、院坪硬化、院落铺砖、植草砖、绿化、室外给排水管网、雨水管网、室外电缆埋设、室外地下消火栓、给水井、污水检查井、雨水篦子、中水回用污水处理设备等附属工程,并拆除原有建筑物,拆除原有硬化院坪,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项目概算:266万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施工。
6计划工期:总工期1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
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
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等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
5.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上午8时30分秒至2021年下午18时00分(含法定节假日),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报名并领取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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