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脱硝系统EP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脱硝系统EP项目,包括脱硝系统(SCR区、尿素区及其附属设备)的相关设计、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供货、保温及附属材料供货、运输、安装指导及主要工序验收、完成单体调试、系统调试和整体调试配合、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性能考核、环保验收、试验、检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也包括“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其他:2.2.1工期:暂定2022年12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具体按招标人实际通知日期)
2.2.2项目地点: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脱硝系统EP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行业(火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脱硝新建或者脱硝超低排放改造供货合同业绩2份(若同时提供1份脱硝新建和1份脱硝超低排放改造供货合同业绩,视为符合业绩要求),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0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