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庄河公司1号汽轮机通流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庄河公司”)1号汽轮机是由哈尔滨汽轮机厂生产的CLN600-24.2/566/566型超临界、单轴、三缸四排汽、一次中间再热、双背压凝汽式汽轮机,额定功率600MW,额定功率下主汽门前蒸汽压力24.2MPa,主蒸汽和再热蒸汽温度都为566℃,设计背压4.9kPa,回热加热级数8级。招标范围1号汽轮机通流改造实行EPC总承包制,包括改造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改造设计、制造、供货、试验、拆装、包装和运输、现场施工、改造后启动调试工作以及改造后所需的技术服务等。投标人负责提出改造项目的成套方案,包括汽机、电气、控制及相关的辅助系统等相应的配套性改造方案,并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计划工期:暂定开工日期为2022年10月20日开始,至2022年12月27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备制造企业,可不提供施工或设计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行业甲级(火电专业)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高、中、低压缸全轴系)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如拟派施工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须提供住建部电子化新版证书,并经施工负责人本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11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