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中瑞城、招商雍景湾等新建换热站板式热交换机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
2.2 规 模: 本项目计划采购中瑞城、招商雍景湾、华发观山水等3座换热站板式热交换机组,包括三座换热站(高、低区)机务、热控、电气等设备设施。每套机组主要包括板式换热器、循环泵、补水泵及电机以及阀门、PLC柜、配电柜、控制柜、热量表、流量表等。
2.3 标段划分: 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中瑞城、招商雍景湾等新建换热站板式热交换机组采购。
2.4 交货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中瑞城、招商雍景湾、华发观山水换热站。
2.5 交 货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2.6 招标范围: 共采购板式热交换机组6套,包括:招商雍景湾站低区2.12MW1套、高区1.24MW1套;中瑞城站低区1.84MW1套、高区0.9MW1套;华发观山水站低区1.57MW1套、高区0.81MW1套。包括换热机组设计、制造、试验、检验、运输、卸货、现场安装等相关工作。(详见设计图纸及设备清单)
为落实集团公司科技创新要求,本项目应围绕提升企业安全质量效益水平、改善劳动作业环境、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开展各种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工艺改进,在板换、阀门、控制系统等方面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工具,本项目要求获得发明专利1项(如1个发明未授权,则按同性质专利受理3比1折算,即1个专利获得授权等同于3个同性质专利获得受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所使用的板式换热器应具有国家正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书或报告,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3项板式热交换机组供货业绩,单项合同业绩不低于100万元。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清单、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2.3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04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7月11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