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海阳核电 项目 3、4 号机组 除盐水设备增容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除盐水设备增容采购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 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 (项目名称)的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海阳市海阳核电站,计划建造两台CAP10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1. 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除盐水设备增容采购
数量:1套(120t/h)
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除盐水设备增容采购的详细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包含在招标文件附件二《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除盐水系统设备技术协议》及《HYS-MS3X-Z0-102 Rev.0 除盐水处理系统新增设备技术规范书》中。
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以能满足招标方安装、调试、运行要求为原则,并提供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所有的参数要求应与技术规范附件一致,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 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应由投标方免费补充,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负责。供货范围以实现附件T-1 所要求的各项性能为基础,投标方不得以供货范围未涉及为理由,影响《HYS-MS3X-Z0-102 Rev.0
除盐水处理系统新增设备技术规范书》附件T-1所要求功能的实现。若本规范书的供货范围与设计范围有不一致之处,以较大的范围为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包,不划分标段。
本次招标设置拦标价600万元,任何投标报价超过600万元,投标按作废处理。
1.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近5年(2017---2021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近3年(2017---2021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6 近5年(2017---2021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之间。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制造商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3.12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 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刘静手机:13681557910)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10日全天。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