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022年第一批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设备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沽源)风电有限公司、 国华(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汕尾)风电有限公司、国华(和硕)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国华(榆林)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批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设备集中采购招标,项目涵盖国华投资公司所属项目单位的5个风电场的水冷、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以及配套附件等设备,各个项目及项目地点分别为国华安康恒口示范区100MW 农光互补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国华沽源十里山150MW风电场,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南部长梁乡、丰源店乡附近;广西钦北区五宁一期80MW风电场,位于广西钦州市钦北区贵台镇、大寺镇等乡镇的山脊及山包,场址中心距离钦北区公路里程约35km;红海湾风电场改建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施公寮半岛; 和硕二期项目光伏项目,位于新疆和硕。
各项目概况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第一标段:安康恒口光伏项目1台30Mvar的无功补偿装置、沽源十里山风电项目1台50Mvar的无功补偿装置和20Mvar滤波支路。
第二标段:钦北五宁一期风电项目1台22Mvar的无功补偿装置、红海湾风电场1台5Mvar的无功补偿装置和新疆和硕二期光伏项目1台15Mvar的无功补偿装置。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或按照招标人指定日期交货。
2..1.4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5kV及以上±50Mvar及以上的水冷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合同业绩5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的CAL或CMA权威机构认证不低于50Mvar容量及以上35kV水冷型无功补偿装置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高低电压穿越试验报告,次同步震荡试验报告。
(2)投标方须具备SVG全载试验中心,可对SVG控制系统及功率部分进行出厂前的高压全载试验。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1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第2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