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新建工程业主工程师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清远电厂 ”)成立于2015年,位于广东省英德市沙口镇,一期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留有再扩建2×1000MW机组条件。由 清远燕湖投资、中能建、英德浈阳电力按51%:20%:19%:10%比例出资建设。项目于2021年7月30日正式开工建设,第1台机组计划于2023年7月30日投产,第2台机组计划于2023年9月30日投产。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新建工程业主工程师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程参与清远电厂2×1000MW新建工程设备采购、设备监造、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168小时试运行、工程结算、达标创优全过程管理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计划于2022年10月1日开始,2024年9月30日结束。服务期二年。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英德市沙口镇清远电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份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建设的技术管理咨询或工程管理技术服务或业主工程师服务项目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08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1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