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110kV 送出线路设计、施工预招标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
2.2 规 模: 本工程新建一条110kV送出线路,线路起自新建的金川区双湾2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终于4家单位拟合资共建的金川区金武路330kV汇集站,线路路径全长约10km(线路长度各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设计确定,其他条件以电网公司批复的接入系统意见为准)。
2.3 标段划分: 金川区双湾2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 设计、施工预招标
2.4 施工地点: 甘肃省 甘肃省金昌市金武路光伏产业园区
2.5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含所有涉及工程可研、核准或备案、征租地、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服务(含各类评审、质监站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及对侧升压站接入设计及设备采购、安装并最终通过电网公司及项目单位组织的各类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阶段,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均包含在本标段内。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可研阶段:本工程的可研编制(含可研概算)、审查、立项、开工前各类审
批、核准或备案等所有合规手续的办理均由投标人负责,所涉及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勘察设计:本工程设计包含110kV线路工程等所有涉及本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勘察设计成果进行审查,并取得正式审查意见。施工图、竣工图数量须满足招标方要求。
(3)采购:负责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倒运;负责所有到场设备、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满足电力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
(4)110kV线路施工:本工程的征租地、土建施工、铁塔组立、线路架设、施工辅助措施、接地、线路标示牌、警示牌、防风设施(防风帽等)、防鸟设施(防鸟刺等)、辅助设施(防震锤等)、线路跨越穿越、高压供电线路改造、线路参数测试、接地电阻测试、质监站质量监督验收等所有电网要求的试验、验收、相关涉网手续办理(同省调、地调的协调工作,相关手续办理、备案,线路送电前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与电网公司的协调、审图、沟通,取得验收合格手续)、配合系统通信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工程协调(跨越铁路、公路、输电线路(如有))、并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移交前的维护保通等所有相关工作。
(5)其它施工及费用范围:①本线路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永久征地、临时租地、拆迁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线路走廊的清理、线路路径上(含路径线下走廊)障碍物等清理及补偿,经济林补偿费,涉及地下管网协调及补偿,迁坟补偿费、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应向土地出让方缴纳的费用、所有的协调费用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应缴纳税、费实行总价包干)。②其它租地及投标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投标人临时使用的场地、租地的手续办理及费用。③线路工程中跨越铁路、高速、国道、省道、县道、河道、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所有的跨越手续办理及费用。④塔基永久征地及临时租地地上所有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青苗、树木、建构筑物、坟墓等)的清理及费用。办理建设用地合法手续须缴纳的税、费等。⑤施工过程中,架空线路、塔基、铁塔组立等所占用的临时场地和临时施工道路的费用、协调工作费用、超出临时租地范围的施工用地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土水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牲畜死亡费用、施工发生的阻工协调费用均包含在。由于投标人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导致的协调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⑥工程竣工后的绿化工程,植被恢复、水保及环保恢复及费用。
(6)本工程调试及验收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110kV线路的性能指标,对线路上的一二次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电网公司标准的交接试验,并最终取得电网公司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文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各阶段监检手续,包括线路工程所有调试、测试、试验、验收;且负责分系统、整体启动调试直至送电;同时提供防雷接地等所有必要的调试、测试、试验、验收报告(包含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备案文件),试验标准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为准,并能满足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要求。
(7)投标人负责送出线路的环评、安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林地使用、文物、跨穿越、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用地手续等专项报告编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的批复。工程区域施工过程与环境、水保恢复同步进行,切实满足水保、环保验收要求。
(8)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收集保存所有设备及施工全过程资料,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合格后,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
(9)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乙方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10)本工程要求质检需同时满足集团公司及甘肃省电网公司、金昌供电公司的相关接入要求和验收标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与光伏场区110kV升压站分界:
金川区双湾2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110kV升压站侧分界点为110kV升压站龙门架,导地线、光缆与龙门架的连接金具采购及安装由本标段投标人安装完成;龙门架上光缆引下夹具和光缆接续盒、余缆架采购与安装及光缆熔接、架空导地线接地、架空导地线接地由本标段投标人采购安装。
330kV汇集升压站分界点:
金川区双湾2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330kV汇集升压站侧分界点为110kV升压站龙门架,导地线、光缆、龙门架的连接金具采购、安装及330kV汇集升压站接入保护设备、通讯设备采购及安装由本标段投标人完成;龙门架上光缆引下夹具和光缆接续盒、余缆架采购与安装及光缆熔接、架空导地线接地、架空导地线接地由本标段投标人采购安装。
注: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为本项目须完成发改委备案且通过集团内部审批决策同意,并接到买方正式书面通知后,合同生效。上述约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买方所有,各潜在投标人的实质性参与,即认为是对上述约定的响应及认可。若本项目决策未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报名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试类、承修类、承装类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设计行业乙级或电力设计专业(送电专业、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EPC或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含在建),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
(3)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取得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由设计进行牵头组织,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两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07月18日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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