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玉环市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玉环市(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
2.2 规 模:(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4*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SCR烟气脱硝改造工程2009年8月20日正式开工,结合机组检修于2011年3月21日完成四台机组的脱硝改造。脱硝改造工程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SCR)工艺,并布置两台SCR反应器,采用高灰型SCR布置方式,即SCR反应器布置在锅炉省煤器出口和空气预热器之间,在炉后空气预热器出口烟道的上方。脱硝装置处理100%烟气量,原设计入口NOx浓度为450mg/Nm3,脱硝反应器与还原剂供应系统按照脱硝效率不低于80%设计;
2.3 标段划分:(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2022年度SCR脱硝催化剂再生工程;
2.4 施工地点:浙江省玉环市(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
2.5 计划工期:要求合同签订承包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分2批次负责将1、4号炉(单批次工程量为:预估224块模块,预估体积总量为408.2m3)运至承包人处进行仓储及再生;承包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天内,将再生后催化剂运至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
2.6 招标范围:(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2022年度SCR脱硝催化剂再生工程项目,本次采购主要包括对两层脱硝催化剂模块(1号炉一层,4号炉一层,预估总计448块模块,预估体积总量为816.4m3)进行再生,并由再生单位负责对224块模块(预估体积总量为408.2m3)进行约12个月仓储工作,保证再生后的催化剂达到性能保证值。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
根据2019年1月11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9〕2号)第二条第(二)点中要求:“切实强化运输过程风险防控,严控长距离运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未经批准不得出省,危险废物中废脱硝催化剂、含铜污泥、废机油及其他省内有相应利用处置能力且富余量较大的不出省”,故本项目脱硝催化剂不得出浙江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废物类别须包含废物代码:772-007-50);
3.2.2投标人须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火电机组脱硝催化剂再生或宽温改性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及能够证明业绩内容的页面);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15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7月22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标段"(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2022年度SCR脱硝催化剂再生工程"售价:1000元。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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