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晋江热电1×50MW热电联产机组扩建工程电动调速给水泵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神福(晋江)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下文称招标人)位于泉州晋江市内,自2004年9月成立以来,为晋江市“集中供热、热电联产”的基础配套项目,位于晋江市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占地255亩。现有装机容量为110MW(60MW抽汽背压式汽轮机和50MW抽汽凝汽式汽轮机各一台)。根据《晋江市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及周边地区供热专项规划2020年~2025年》、《晋江市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及周边地区热电联产专项规划2020年~2025年》,晋江热电公司拟扩建1×50MW超高温亚临界汽轮发电机组(配套一台400t/h级超高温亚临界燃煤锅炉、配套的主辅系统、建筑物、脱硫/脱硝/除尘等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系统及其它满足一台机组运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并应满足国家和行业要求)。
2.1.2招标范围:电动调速给水泵及附属设备的采购,包括2台电动调速(液力耦合器)给水泵及其配套的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等。具体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以及供货范围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
2.1.4供货期:合同生效后8个月内。交货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安东工业园安济路7号。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燃煤发电机组电动给水泵(额定出力≥500t/h,扬程≥2100m)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成供货。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供货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22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