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洛浦 40 万千瓦时配套储能项目各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Ⅰ、Ⅱ、Ⅲ、Ⅵ标段
项目地点:洛浦 10 万千瓦/40 万千瓦时储能项目配套 40 万千瓦光伏发电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位于位于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东南,距洛浦县城约 5km,距离和 田市区约 30km。场址地理坐标为 N36°59'39.63"~ 37°1'11.19",E 80°15'45.64"~ 80°17'11.65"。场址南侧有省道 S315 通过,交通便利,吐和高速公路 G3012 将电站整 体分为南、北两个区域,两个区域通行采用高速公路桥涵及简易道路。
建设规模:新建 10 万千瓦/40万千瓦电池储能,及 40 万千瓦光伏电站,光伏站区 布置 128 个 3.125 兆瓦光伏子阵,采用 196 千瓦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储能站区及光伏 站区通过 35 千伏集电线路送入新建 110 千伏升压站。
项目整体进度:本项目暂定 2022 年 8 月 15 日开工建设,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全容 量并网发电
新疆公司新能源场站电力监控系统二次安防与通讯维护项目
本次通过购买电站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与通讯年度运维服务,进一步加强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新能源场站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对 场站电力监控系统提供先进的管理理念与流程,并通过专业的技术支持为电厂电力监控 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满足多种应用运行环境稳定的要求,满足系统 及数据高效、可靠和安全运行的要求,满足运行设备统一管理、及时的故障恢复的要求, 保证在电厂电力监控系统已运行的应用系统和数据集中运行的设备平台正常运行且满足 公安部、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对于网络安全防护的要求,满足电厂电力监控系统和应 用系统的建设需要,达到高效、稳定、安全和高扩展性的要求,为实现电厂电力监控系 统提供持续发展奠定集中统一的设施基础。
本项目环境和设计条件由投标方自行组织踏勘。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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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 称 |
招标 |
文件价 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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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 40 万 千 瓦 时 配 套 储 能 项 目各 10 万 千 瓦 光 伏 发 电Ⅰ标段 |
10 万千瓦光伏站区建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 (1)测量放线; (2) 光伏站区场平及场内检修道路施工;进场及检修道路维护(3) 组件支架、箱式变压器基础、直埋电缆沟及电缆井施工及检测; (4) 范围内所有施工材料的采购(光伏组件、组件支架、逆变 器、箱变、电缆由招标人提供); (5) 光伏组件支架、光伏组 件、逆变器和箱变等设备安装;电缆铺设及接线;通信系统设 备安装,光缆铺设及熔接,通信线路连接;电气设备试验及调 试; (6) 配合质量监督、技术监督、并网验收、消防验收、水 土保持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并网手续办理,参加启委会、达 标投产、竣工验收等工作。 |
2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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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 40 万 千 瓦 时 配 套 储 能 项 目各 10 万 千 瓦 光 伏 发 电Ⅱ标段 |
10 万千瓦光伏站区建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 (1)测量放线; (2) 光伏站区场平及场内检修道路施工;进场及检修道路维护(3) 组件支架、箱式变压器基础、直埋电缆沟及电缆井施工及检测; (4) 范围内所有施工材料的采购(光伏组件、组件支架、逆变 器、箱变、电缆由招标人提供); (5) 光伏组件支架、光伏组 件、逆变器和箱变等设备安装;电缆铺设及接线;通信系统设 备安装,光缆铺设及熔接,通信线路连接;电气设备试验及调 试; (6) 配合质量监督、技术监督、并网验收、消防验收、水 土保持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并网手续办理,参加启委会、达 标投产、竣工验收等工作。 |
2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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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 40 万 千 瓦 时 配 套 储 能 项 目各 10 万 千 瓦 光 伏 发 电Ⅲ标段 |
10 万千瓦光伏站区建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 (1)测量放线; (2) 光伏站区场平及场内检修道路施工;进场及检修道路维护(3) 组件支架、箱式变压器基础、直埋电缆沟及电缆井施工及检测; (4) 范围内所有施工材料的采购(光伏组件、组件支架、逆变 器、箱变、电缆由招标人提供); (5) 光伏组件支架、光伏组 件、逆变器和箱变等设备安装;电缆铺设及接线;通信系统设 备安装,光缆铺设及熔接,通信线路连接;电气设备试验及调 试; (6) 配合质量监督、技术监督、并网验收、消防验收、水 土保持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并网手续办理,参加启委会、达 标投产、竣工验收等工作。 |
2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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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 40 万 千 瓦 时 配 套 储 能 项 目各 10 万 千 瓦 光 伏 发 |
10 万千瓦光伏站区建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 (1)测量放线; (2) 光伏站区场平及场内检修道路施工;进场及检修道路维护(3) 组件支架、箱式变压器基础、直埋电缆沟及电缆井施工及检测; (4) 范围内所有施工材料的采购(光伏组件、组件支架、逆变 器、箱变、电缆由招标人提供); (5) 光伏组件支架、光伏组 件、逆变器和箱变等设备安装;电缆铺设及接线;通信系统设 备安装,光缆铺设及熔接,通信线路连接;电气设备试验及调 |
2000 |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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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 称 |
招标范围 |
文件价 格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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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Ⅵ标段 |
试; (6) 配合质量监督、技术监督、并网验收、消防验收、水 土保持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并网手续办理,参加启委会、达 标投产、竣工验收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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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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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疆 公 司 新 能 源 场 站 电 力 监 控 系 统 二 次 安 防 与 通 讯维护 |
1.阿克苏公司、新疆丝路泽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场站、汇集 站、集控中心年度电力监控系统调度通信及二次安防维护服务; 国网新疆公司二次安防检查消缺服务;国网新疆公司通讯检查 消缺服务;等保测评消缺服务。 2.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场站、 汇集站年度电力监控系统调度通信及二次安防维护服务;国 网新疆公司二次安防检查消缺服务;国网新疆公司通讯检查 消缺服务;等保测评消缺服务。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洛浦 40 万千瓦 时配套储能项 目各 10 万千瓦 光伏发电Ⅰ标 段 |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特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 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务要求: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不得连续两年亏损。 信誉要求: (1) 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 期限内的企业。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2 项 50 兆瓦及以上光伏电站或累计200 兆瓦同类型 光伏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工程范围、合同签字页复印件)。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承担过 2 项 50 兆瓦及以上光伏施工管理的经验(须在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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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3)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安全资格证书。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 代表人。 |
2 |
洛浦 40 万千瓦 时配套储能项 目各 10 万千瓦 光伏发电Ⅱ标 段 |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特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 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务要求: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不得连续两年亏损。 信誉要求: (1) 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 期限内的企业。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2 项 50 兆瓦及以上光伏电站或累计200 兆瓦同类型 光伏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工程范围、合同签字页复印件)。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承担过 2 项 50 兆瓦及以上光伏施工管理的经验(须在本单位 注册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3)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安全资格证书。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 代表人。 |
3 |
洛浦 40 万千瓦 时配套储能项 目各 10 万千瓦 |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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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Ⅲ标 段 |
(3)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特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 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务要求: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不得连续两年亏损。 信誉要求: (1) 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 期限内的企业。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2 项 50 兆瓦及以上光伏电站或累计200 兆瓦同类型 光伏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工程范围、合同签字页复印件)。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承担过 2 项 50 兆瓦及以上光伏施工管理的经验(须在本单位 注册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3)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安全资格证书。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 代表人。 |
4 |
洛浦 40 万千瓦 时配套储能项 目各 10 万千瓦 光伏发电Ⅵ标 段 |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特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 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务要求: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不得连续两年亏损。 信誉要求: (1) 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 解除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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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 期限内的企业。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2 项 50 兆瓦及以上光伏电站或累计200 兆瓦同类型 光伏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工程范围、合同签字页复印件)。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承担过 2 项 50 兆瓦及以上光伏施工管理的经验(须在本单位 注册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3)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安全资格证书。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 代表人。 |
5 |
新疆公司新能 源场站电力监 控系统二次安 防与通讯维护 |
1.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 投标人须取得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三级及 以上的资质。 1.3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 证证书。 1.4 授权要求:投标人须取得电站原有入侵检测设备(启明星辰、绿盟、 迪普、H3C)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以便安全稳定、及时地升级特征 库。 1.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 2.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不得连续两年亏损。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3 年内具有 4 个及以上电力行业场站二次安全防护业绩(提供 合同封面、工作范围、签字页等证明资料) 。 4.人员要求: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中国认证中心颁发的CISAW-运维人员认证或中 国测评中心颁发的CISP-信息安全专员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5.信誉要求: 5.1 近 36 个月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 同被解除的情形。 5.2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5.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4 未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 期限内的企业。 6.其他要求: 6.1 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6.2 投标人未进入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6.3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6.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 一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7 月 19 日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